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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wr_5817 于 2015-11-30 15:00 编辑
小米 发表于 2015-11-30 13:56
1.这个由TB的一个数据传递的机制来决定的,并非缺陷。
合理的编写公式,不要将a_xxxx与buy,sell等指令混在 ...
我就是想利用超过账户资金的巨量手数产生交易所认定的废单,来同步显示信号!而TB因为强制拆单,同一图表上用A函数发单的Bar的下1Bar首Tick用BarStatus<2的Buy/BuyToCover/Sell/SellShort显示信号时,账户有钱够500手会多发500手单!不然,TB只能用同样的两个图表,一个运行A函数无信号,另一个运行Buy/BuyToCover/Sell/SellShort显示信号;如果只运行Buy/BuyToCover/Sell/SellShor交易,错过建仓的加仓或错过某次加仓后的加仓用监控器自动同步无法避免废单出错,这不是缺陷吗?
超过交易所的单笔规定,交易所当然自动认为是废单而拒绝成交,TB为何强加给用户拆单标准呢?TB为何要管理用户的拆单权利,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在我看来这是损人不利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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